系友會工作小組組織簡則

中華民國國立中興大學農藝學系系友會工作小組組織簡則
本簡則經100年10月29日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通過
第一條:本組織簡則依中華民國國立中興大學農藝學系系友會(以下簡稱本會)組織章程第二十三條訂定之。
第二條:本會設下列四組:
一、財務組:掌理有關財務、會計、預算、決算等事項。
二、聯誼組:掌理有關會籍、通訊、交誼活動等事項。
三、 學術組:掌理有關研究、出版、訪問等各種學術、文化活動。
四、總務組:掌理有關文書、議事、庶務等事項。
第三條:
一、 前條各組組長由秘書長提請理事長同意後聘任,辦理各該組之業務。
二、 本會組長均為榮譽職,不支酬勞及任何費用。
第四條:本組織簡則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,變更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