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】115學年度申請案開始申請

【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】欲申請115學年度「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」之博士生,請將申請資料依學院所訂期限提交各學院。
 本資訊同步公告於研發處網站首頁/訊息公告/獎補助公告:

https://research.nchu.edu.tw/news-detail/id/4116
 1.依據「國立中興大學115學年度『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』補助方案」辦理。(附件1)
2.補助對象及請領資格:
(1)本國且非在職之博士班1至3年級學生(不含境外生);學生年級以教務處學籍資料為準。
 (2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請領本獎學金:
A.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者。
B.辦理休學、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。
C.已支領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「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」及「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」之獎學金。
3.補助名額:本校115學年度總補助名額150名,各學院博士生補助名額詳附件2。
4.補助金額
(1)定額補助:每位博士生每月補助總額4萬元。
教育部每月補助3萬元。
學校及企業配合款1萬元。
 學校及企業配合款每月補助1萬元。分為以下三類:
A.學校補助全額獎學金配合款:
(a)博士班一年級新生:於本校就讀期間,如曾獲國科會核定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核予補助期間3年;每一學年度需經考核通過者始發放次一學年度獎學金。
(b)博士班二年級學生(已於114學年度獲核定本類補助者):每一學年度需經考核通過者始發放次一學年度獎學金。
 B.學校補助二分之一獎學金配合款,另二分之一配合款由指導教授或企業提供:
(a)博士班一年級新生:經審查擇優者,核予補助期間3年;每一學年度需經考核通過者始發放次一學年度獎學金;此類核定補助人數至多為教育部核定本校名額之20%
(b)博士班二年級學生(已於114學年度獲核定本類補助者):每一學年度需經考核通過者始發放次一學年度獎學金。
 C.非屬前(A)、(B)款之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學生,由指導教授或企業共同配合每月1萬元。
 前二類排除本校組織工程與再生醫學博士學位學程、微生物基因體學博士學位學程及循環經濟研究學院之博士生。
 (2)加碼補助。
(3)補助期限:一學年。
5.申請及審查方式:
(1)由各學院自訂博士生申請期限並公告學院網站周知,辦理收件暨初審推薦作業。
 (2)欲申請之博士生,將申請資料提交各學院進行初審。(**114學年度曾獲核定之博一、博二學生,仍需重新提出申請)
A.申請表。(附件3)
B.(博一)碩士歷年成績單/(博二&博三)博士歷年成績單。
C.學術研究及職涯發展計畫(含參考文獻,限10頁,不限中英文),超過所定頁數者,全份不予審查。
D.其他有助審查資料。
6.相關法規及表單等電子檔,請至以下網頁參閱(研發處網站/校務發展中心/博士生獎學金專區):
https://research.nchu.edu.tw/unit-article/mid/138
7.本案聯絡人:
研發處校務發展中心-邱佳慧小姐
校內分機207轉203
chiahui@nchu.edu.tw
 
農資院 鄧堯銓技正Mr. Yao-Chuan Teng
(04)2284-0333#10
tcpptyc@nchu.edu.tw
2026.09.04(五)前
https://canr.nchu.edu.tw/web/news/detail.php?lang=zh_tw&cid=0&id=11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