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友會聯絡人組織簡則

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國立中興大學農藝學系系友會聯絡人 組織簡則
中華民國103年8月14日第一屆第九次理監事聯席會通過
 
  1.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國立中興大學農藝學系系友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加強系友與本會之聯繫及互動,特訂定「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國立中興大學農藝學系系友會聯絡人組織簡則」(以下簡稱本簡則)。
  2. 本簡則依據本會組織章程第二十三條規定訂定之。
  3. 聯絡人由本會工作小組提名,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,解聘時亦同。
  4. 聯絡人主要分為各機構單位聯絡人,大學部歷屆各班聯絡人及碩博士班各老師研究室聯絡人等三部分。
  5. 聯絡人隸屬本會聯誼組工作成員,負責會友(系友)與本會之聯誼及招募新會友。
  6. 聯絡人原則採無任期制,惟喪失會員資格、自動辭職或不適任者,得解聘之。
本簡則經理事會通過,報主管機關備查後施行,變更時亦同。